寻解导向治疗,其着眼点固然不是过去,因为过去已无法追寻、无从改变。其重点亦不止于现在、仅于眼前;寻解导向治疗关心的是案主的现在及将来。在问题解决后的生活才是治疗的目标;而案主眼前的情况,与人交往的形式则是我们介入的方向。
一、寻解导向治疗对问题的解决方法有以下的观点:
1、问题的成因与其解决方案并无必然联系
2、我们不必完全清楚问题的成因,只需明白解决的方法,亦可解决问题
3、解决问题的方法必定存在;而且通常是多于一个方案。
4、透过社工与案主合作,我们可以找到,或创造解决方案。
5、寻解、创解的过程是可以清楚描述,并且可以学习得到。
二、寻解导向治疗工作指引,兹分述如下:
(一)如无破损,且由得他(if it ain’t broke,don’t fix it)
此定律提醒我们应专注于案主认为有问题的情况提供治疗,而不得在没有案主的允许、邀请的情况下工作。此定律基于对人生的积极、健康的看法,认为困扰案主的问题只是其生活的一部分,其他不受问题影响左右的部分是健康的。我们更应相信案主自行解决问题的能力,故就算案主其他地方有问题,亦可自行解决,不必社工代劳。而当案主委托的问题解决后,若案主其他方面有问题,当会主动提出。故此,社工应以案主的意愿为准,而不应以一己的理论取向、经验,甚至兴趣为依归,将“问题”强加于案主。诚然,决定有否破损(有没有问题)十分主管,既无一定准则,更无一绝对尺度,主要视乎案主的观感及其周围人士之看法。我们应以有没有案主邀请为准,决定是否介入。其中若能以一种非全知、非专家的心态,对案主的情况多表关心,多点兴趣,案主自然愿意将自己面对的问题提出,并邀社工合作,解决问题。
(二)知其可行,宜乎多做(once you know what works, do more of it)
此定律提醒我们留意案主尝试解决问题的方法及其结果,并鼓励、推动其积极及有效的行为。我们知道,成功由尝试而来,而过往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、参考。如果我们能与案主??检视其尝试解决问题的方法,尤其是成功、有效的办法,成功的模式自能显露出来;而当我们知道某办法可行时,宜鼓励案主多作尝试。因解决方案乃由案主经验而来,案主自然优而为之;而成功的经验多了,其信心亦自然增加,问题自然更易解决。
(三)知其不可行,切莫再试,宜弃旧立新(if it don’t work, don’t do it again; do something different)
第二条定律建基于成功行为的基础上,而第三条定律则要我们面对失败(无效)的行为作一反省,并以故有行为之不可行而弃之,改以其他方法解决问题。
三、寻解治疗的工作理念,兹分述如下:
(一)强调心理健康及非病态化
值得留意的是,案主往往于社工面前展示其困难、缺失的一面(他们亦是因此而得到社工的接见),极少示以健康正常的一面。故此,社工更应时刻留意案主积极、健康的行为,而加以鼓励、善用。
(二)善用案主资源(utilization)
善用是指社工能“运用案主本身的资源、技巧、知识、信念、动机、行为、病症、社交网络、情景及个人特性以达至案主希求的目的”
(三)非理论、非常规化的观点
只有案主的主观感受才是理解问题、明白其特殊情境的开始。而案主才是其问题、其特殊情境的专家,案主对问题的看法,社工应一一予以尊重。
(四)唯简是尚
寻解导向治疗坚持以最建党的理论工作指引,并以简单的假设开始,有需要时才加入其他较复杂的假设,以避免过度的理论化。社工亦时刻以案主是否已解决问题作为结案的准则,并鼓吹每一次面谈都可能是最后一次面谈(因案主已可以自行解决问题),要求社工“由尾做起”,先订立个案终结的情况,并时刻检视结案情境是否已经达到。
(五)变化不可避免
问题并不恒常出现,总有例外的时候,就算是最困难的个案,亦总有舒解的一刻。社工应时刻留意案主的变化、问题舒解的时刻;唯有社工的主动留意、指出,案主才会觉察变化,而加以利用。
(六)现在及未来取向
不注重过去并不忽视案主于面谈中谈及其过往经验;而是着意于如何协助案主善用过往经验,为现在、将来只用。社工只协助案主吸取过往的教训,为现在及将来解决问题作基石。
(七)共同合作
强调案主与工作员的工作关系。
目前,我正在部分有代表性的个案中运用此方法,且个案渐渐开始有新的进展,希望之后再与大家分享关于这套工作方法新的体会与反思。